工程承包的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总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
分承包(分包)
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
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
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一种是由总包单位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独立承包
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
独立承包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联合承包
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
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直接承包
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劳务承包
承包单位仅提供劳务服务,而不负责材料、设备采购等。
劳务承包通常适用于一些辅助性、临时性的工程任务。
设计-施工合同
承包单位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两个阶段。
这种方式常见于一些对设计和施工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
这些承包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类型和需求。在选择合适的承包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工程规模、技术难度、工期要求、成本预算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