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函的种类包括:

投标保函

担保人应投标人的请求,向投标方作出的保证承诺,保证在投标人报价的有效期限内,如投标方中标后撤销投标书、擅自修改报价,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担保人将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

履约保函

担保人为承包方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方履行工程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如果承包方未能按工程合同履行义务,担保人将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

预付款保函

在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前,承包方通过担保人开立的,在其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的为合同目的使用发包方支付的预付款时,由担保人代为向发包方返还预付款、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

业主支付保函

担保人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保证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如果业主未按约定支付,担保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担保人向工程所在地社保局、劳动局或建设局提供的保证,保证业主或施工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质量维修保函

担保人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保证工程在竣工验收后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两年)的质量问题,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担保人将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这些保函在不同的工程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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