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设计变更:
由于现场条件及项目使用功能的改变,设计单位需要修改图纸和技术要求,从而产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
重大工程变更:
涉及总体工程规模、工程特性、工程标准、工程总体布置、工程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等重大问题的变更。
较大工程变更:
仅涉及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局部布置,结构形式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变更。
一般工程变更:
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局部布置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变更,以及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
施工外部环境或当事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变更:
例如资金筹集、图纸和设备供应、征地移民滞后等。
工程内容变更:
包括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工程内容,以及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的变更: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工程标准和性质的变更: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工程建筑物形态和尺寸的变更:
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立即变更:
当产品发生重大瑕疵,经追查后是某个关键零件的质量问题,为了不让影响面扩大而采取的果断措施。
用完变更:
等到旧料用完后再使用新料。
某批变更:
工单的用料不同于标准料表中的内容时,必须通过申请的手续才能变更。
择日变更:
以某个具体日期作为工程变更生效的时间指标。
累计生产数量变更:
以产品的累计数量为控制变更生效的生产数量指标。
筹建处变更:
包括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涉及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
监理单位变更:
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施工单位变更: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
这些变更可以根据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性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进一步分类,如Ⅰ类变更和Ⅱ类变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工程变更,确保变更过程合理、透明,并有效控制变更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