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的工程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土建工程费

包括基础工程费和主体工程费。

若有甲供材料,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

预付款

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

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进度款

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发包人同意支付的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

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按完成工程量支付、结算款。

结算款

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质保金

工程竣工后,发包人通常会扣留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般为1-2年,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各方应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过程清晰、合理,避免后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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