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在安装设备、 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的明细核算。
基本建设支出交付使用资产、 在建工程、 待核销基建支出、 非经营项目转属出投资等。
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器材(包括待处理器材损失)、 货币资金、 预付及应收款、 固定资产等。
设立材料明细账,按主材、辅材分类,确定工时单耗,按生产计划投料,汇总直接费用(如动力费、制造费、直接人工费),并按工时分摊费用。
期初在产+本期投产-本期完工=本期在产(生产成本借方余额)。
分析合同,明确合同内容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做好记录。
编制预算,根据合同规定的范围和内容,编制详细的施工成本预算,包括劳务费用、材料费用和机械费用等。
实施监督,定期监督施工进度,审核施工报销单据,比对预算,检查材料及设备性能,确保项目预算、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结算审查,审查结算书,确保施工成本在预算内完成。
报告整理,编写成本核算报告,将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费用支出等情况汇总统计,并归档保存。
计提工程成本法和 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每个会计期间计提相应的工程成本,直到工程完工时停止计提。
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的企业基建、技术改造工程、改建、扩建、改良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先通过本科目核算,待达到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后续支出时由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企业支付的土地款等征地费用,在无形资产核算。
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的核算,付款前应事先经过集团公司审批,进行三级明细核算。
取得有关工程或设备发票后的核算,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单位预付工程款时,均先在预付账款核算,待收到承包单位发票后,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某工程科目,贷记预付账款;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含质保金),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某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应在各单项工程下设置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其他等三级明细。
在建工程的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包括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的具体记录。
建设工程核算方法,包括按实物核算法、按劳务核算法、按单价核算法及按投标价格、按分包合同价核算等。
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
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购入工程物资后直接用于建造固定资产,那么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工程物资后待一段时间再用于建造固定资产,那么应计入“工程物资”科目。
这些核算内容和方法有助于企业准确记录和管理在建工程的相关支出和成本,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