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扩建项目。
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工程
不包括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的成片开发住宅小区工程
总投资额不满3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个人投资且非经营性项目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
不涉及工程设计和施工行业的有形标准的项目
如实验室建设、厂房扩建等。
主要依靠内部力量可以完成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小型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不需要专业监理人员进行监管。
建设单位自行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
如农田改造、水池、水库等。
不涉及国有投资成分且不用银行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这类项目可以不实行监理。
建议:
建设单位在决定不实行监理时,应确保具备足够的项目管理能力,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可以选择自行管理或委托专业的工程监理企业实施监理,具体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