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模式有多种类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程模式:
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 (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
EPC模式
即工程、采购和施工总承包。这种模式将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任务一次性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全过程。
BOO模式
即建设、拥有、运营。业主负责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业主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承担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BOT模式
即建设、运营、移交。业主负责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业主负责项目的运营,并在一定期限后,将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移交给第三方。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由一个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全部工作,由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全过程。这种模式有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好地保证设计施工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设计施工分包模式
设计和施工分开,由不同的承包商承担各自的工作,并由业主或总承包商协调管理。这种模式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但需要业主或总承包商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设计施工采购模式
设计和施工分开,但承包商是通过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的。这种模式有助于确保采购的公正性和质量。
总承包模式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
分承包模式
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独立承包模式
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联合承包模式
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直接承包模式
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平行承发包模式
项目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的任务分解后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分别和各个承包商签订合同。各个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他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接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协调和监督。
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
业主在项目立项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任务一次性地发包给一个工程项目承包公司,由其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采购的全部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这种模式也称为“交钥匙工程”。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业主将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设计承包单位和一个施工承包单位,并分别与设计和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这种模式处于工程项目总承包和平行承包之间。
联合体承包模式
由多家工程承包公司为了承包某项工程而组成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联合体的组建一般遵循一定的原则。
这些工程模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在选择合适的工程模式时,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性、业主的需求以及承包商的资源和能力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