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书面报告:

申报人办理报建的书面报告,盖建设单位公章,落款日期为报建当天。

建设工程报建表:

盖建设单位公章,日期为报建当天。

计划部门批准文件:

1份复印件(送原件审核)。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

1份复印件(送原件审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

1份复印件(送原件审核)。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1份复印件(送原件审核)。

银行或审计部门出示的基建项目资金来源、验资证明:

1份复印件(送原件审核)。

施工图纸:

一套原件(盖有审查公司的审图章)。

设计合同:

1份复印件(送原件审核)。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份复印件(送原件审核)。

消防审核意见书:

1份复印件(送原件审核)。

此外,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和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建设资金证明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种别核定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建议在实际报建过程中,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以确保资料齐全、准确,避免因资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而延误报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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