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产值是指建筑企业或单位自行完成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建筑安装生产总值。它包括以下几部分:
建筑工程产值
包括各种房屋建筑(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等)及其附属设备(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
还包括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以及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及平整土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环境绿化工作等。
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产值
包括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等设备的安装工程价值,但不包括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房屋、构筑物大修理产值
涉及房屋和构筑物的定期维修和保养工作所产生的价值。
现场非标设备制造产值
指在施工现场制造的非标准设备及其相关工程的价值。
其他产值
包括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为外单位提供的建筑制品和工业性作业价值。
为外单位进行建筑安装提供服务的产值和建筑机械租赁收入。
企业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向外单位提供的科研成果、技术服务和劳务的收入等。
勘察设计产值
勘察设计单位为其他单位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收入。
这些部分共同构成了工程产值的范畴,反映了建筑企业或单位在特定时期内通过施工生产、安装作业等活动所创造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