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体工程指的是除了主体工程以外的各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交通工程:
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其投资计算方式可以是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也可以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造价指标或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计算。
供水、供热、排水系统:
包括泵站、水塔、锅炉房、烟囱、水井等建筑物及其管路系统,以及这些系统的设备(如水泵、锅炉等)及其安装费用。
环境建设工程:
涉及厂坝区环境建设,如临时构筑物的拆除、场地整理、垃圾清理、运输及处理等费用。如果临时构筑物有残值,其拆除费用应从回收费中冲减。
其他附属工程:
如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等,这些工程的投资计算可以采用单价法、指标法或百分率法。
这些非主体工程在项目总投资中占据重要比例,其设计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使用功能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