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的价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预付款
预付款是发包人在开工前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进度款
进度款是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结算款
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
质保金
质保金是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预留的一部分款项,用于在工程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质保金的比例通常根据合同约定。
这些价款形式在工程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支付。不同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