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明确工程预结算管理的目的,即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确保工程成本的合理控制和规范化。
规定工程预结算管理的原则,包括过程清晰、依据可靠、资料齐全、计算正确等。
工程进度款审核
工程部需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报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或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审批完成后提交预决算部。
预决算部在收齐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
工程结算
工程部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四个月内、其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预决算部,未按时提交的,每次扣罚工程部负责人500元。
预决算部在收到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小时内核算完毕,并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交合同管理部。
预算员职责
预算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
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地汇报给公司主管领导,经营部长需加大日常审核力度。
资料整理与审核
预结算资料整理要求包括送建设方的资料为一式三份(套)。
工程项目预结算办法包括合同规定含税总价大包干造价项目和合同规定按含税清单单价大包干的项目,施工期间不论政策变化、材料价格的涨跌,均不进行造价或清单单价的调整。
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需按合同中明确的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行核查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
授权审批与支付结算
公司各项收支业务应严格履行支付结算手续和授权审批流程。
各部门需用物资应填写“物资需用申请单”审批后提交仓储部门,有时间限定的所需物资应提前作出需用申请。
请批工程资金应提交工程预算及有关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表,由工程部负责办理。
因公预借款项、支付各项费用,应标明用途,逐级审批。
各项业务在完成后6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
监督与考核
对于未按时签批、重复申报、超报工程进度或进度资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将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的处分,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预算员的工作表现将纳入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的考核范围。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工程预结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誉,同时确保结算工作成果的准确性与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