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价外费用是指 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除了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之外,由销售方额外收取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手续费:
向购买方收取的服务费用。
补贴:
给予购买方的经济补助。
基金:
各种形式的基金费用。
集资费:
筹集资金所需支付的费用。
返还利润:
销售方向购买方返还的利润。
奖励费:
因购买方表现优异而给予的奖励。
违约金:
因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滞纳金:
因延迟支付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延期付款利息:
因延迟付款而产生的利息。
赔偿金:
因损失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代收款项:
代为收取的款项。
代垫款项:
代为垫付的款项。
包装费:
与商品包装相关的费用。
包装物租金:
包装物的使用费用。
储备费:
用于储备的费用。
优质费:
提供优质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运输装卸费:
与商品运输和装卸相关的费用。
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费用外,还包括其他性质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两项:
1.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 受委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此外,对于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也不被视为价外费用:
1.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这些费用在计算增值税时,应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价外费用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可能会根据具体的业务场景和税法解释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机构以确保准确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