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参加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建设单位:
也称为“业主”,是建设工程的投资人,负责建设项目的管理主体。
勘察单位:
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勘测等工作的单位。
设计单位:
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工作的单位。
施工单位:
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施工承包的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建设单位委托的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施工分包单位:
如果需要,施工单位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在建设工程中提供材料设备的单位。
跟踪设计单位: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跟踪设计单位参与,负责设计过程中的跟踪和监控工作。
造价咨询单位:
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在项目需要时参与。
招标代理单位:
负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单位,可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参与。
工程项目管理单位:
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的单位,可以在项目需要时参与。
这些单位在建设工程中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共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