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八个阶段包括:
策划决策阶段
主要内容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
勘察设计阶段
勘察过程分为初勘和详勘两个阶段,为设计提供实际依据。
设计过程划分为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
主要内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组织材料、设备订货;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委托工程监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项目新开工时间,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时间而定。不需开槽的以正式打桩作为开工时间。铁路、公路、水库等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时间。
生产准备阶段
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其竣工投产前,建设单位应适时地组织专门班子或机构,有计划地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招收、培训生产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落实原材料供应。
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
考核评价阶段
以项目完工状况为基础,结合社会实际,运用科学的、客观的考核技术,对所实施的项目活动进行评价,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及其影响效果作依据性分析,并及早发现其完工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做出及时调整,从而及早制止,减少损失,增促进质量。
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阶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
这些阶段共同构成了工程项目从前期准备到后期评价的全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