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高单价套路有哪些呢

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单位可能会采用一些手段来抬高工程造价,这些手段被称为“工程高单价套路”。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程高单价套路:

虚增工程量

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结算时,故意夸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例如,在土方工程中多报开挖土方量或回填土方量;在钢筋工程中虚报钢筋使用长度或数量。他们可能会通过修改施工记录、伪造工程签证单等方式来支撑虚假的工程量数据,使工程造价无端增加。

高套定额

不按照工程实际施工工艺和定额适用范围,故意选用高标准、高价格的定额子目进行计价。比如,普通的墙面抹灰工程,本应套用一般抹灰定额,却套用了高级装饰抹灰定额,两者单价相差较大,从而提高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往往会利用定额理解的模糊性或者在工程资料中模糊施工工艺描述来达到高套定额的目的。

材料价格虚报

在材料价格申报时,以高于市场实际价格的标准上报。一方面,可能与供应商勾结,获取虚假的高价材料发票;另一方面,对于一些价格波动较大的材料,选取价格高峰期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而忽略实际采购时间和价格。例如,在钢材采购中,实际采购时价格处于低位,但结算时却按照高价时期的价格计算,大幅增加材料费用。

重复计费

将已包含在其他项目费用中的工作内容再次单独计费。这种做法会导致工程造价的重复计算,从而增加整体费用。

利用合同漏洞

有的甲方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乙方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订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乙方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甲方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乙方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他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

隐蔽工程抬高造价

建设项目只有“形式监理”(即有监理合同,但不要求派人驻现场监理)或监理工作不到位。甲方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乙方才找设计人员、甲方补签证,然后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计,甚至根本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

设计变更和事后签证

有的甲方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在工程的设计变更中,只计增加的工程量,不计减少的工程量,以达到多计的目的。

工程计量虚报多报

承包单位在投标时,通常会对工期、质量等做出高标准承诺,以获得中标。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他们则可能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违反原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以获取额外的利益。例如,业主为了项目管理的方便,忽视了承包单位的高承诺,而选择与其另行签订各种补充协议,增加承包单位的奖赏,最终使得工程造价无端上升。

这些套路不仅违背了工程管理的诚信原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因此,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确保合同条款的严格执行,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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