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机构组成可能包括以下几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中央部委,负责全国的建设行政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管理省级的建设行政事务。
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市级的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科学技术局:负责科技政策和管理。
公安局:负责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
财政局:负责财政管理和预算。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土地和房产管理。
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
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
林业局:负责林业资源管理和保护。
商务局:负责商业和贸易促进。
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
物价局:负责价格监管和市场管理。
这些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工程建设和管理任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