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中,可以索赔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人工费:
因工程变更、工期延长等原因导致的人工成本增加。
设备费:
包括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由于工程变更或工期延长等原因导致设备使用费用增加。
材料费:
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用,以及因材料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导致的费用增加。
工期延期索赔:
因发包人违约、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竣工日期延长。
工期加速索赔: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工程变更索赔: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修改设计等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
不可预见的外部故障或条件索赔:
遇到未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如地质条件与预计不符,导致承包人损失。
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可提出索赔。
工程终止索赔:
因发包人违约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可提出经济损失赔偿。
其他索赔:
包括汇率贬值、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在提出索赔时,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资料支持其索赔要求。同时,承包人还需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会议纪要、技术鉴定报告等,以便在索赔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