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含变更记录栏)。
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证书。
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建筑资质代办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数要求的,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应专业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申请特级资质的,还应提供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这些材料需要按照资质申请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准备和提交。建议在申请过程中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