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考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现场的质量条件评价
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施工现场应配置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之前一定要有完整的质量目标以及措施。
建筑施工之前一定要制定出比较完善的组织设计还有施工的方案。
地基和桩基工程的质量评价
地基和桩基工程的质量记录情况。
地基和桩基工程观感质量。
地基和桩基的工程性能的监测情况。
结构工程的质量评价
结构工程应监测的各类项目以及施工的试验记录情况。
结构工程尺寸偏差及其限制实测。
结构工程观感质量。
屋面工程的质量评价
屋面工程应检查的各类项目以及屋面工程的质量记录报告和相关施工记录和施工实验记录。
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评价
装饰装修工程应检查的各类项目以及其质量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优良: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且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
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具体标准包括保证日期、基本项抽样检验、允许偏差项目等。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分部工程:合格或不合格。
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建筑工程质量考评的全面框架,从施工现场的质量条件到具体的工程部位和工程类别,都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