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定额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科学性
工程建设定额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反映工程建设中生产消费的客观规律。
工程建设定额管理在理论、方法和手段上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
系统性
工程建设定额是相对独立的系统,由多种定额结合而成,具有鲜明的层次和明确的目标。
统一性
工程建设定额按照其影响力和执行范围,分为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和行业统一定额等。
定额的制定、颁布和使用有统一的程序、原则、要求和用途。
法令性
建筑工程定额是由国家或其授权机关组织和编制的法令性指标,各执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其内容和水平。
群众性
定额的拟定和执行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通常采用工人、技术人员和专职定额人员三结合的方式。
稳定性和时效性
建筑工程定额在一段时期内表现出稳定的状态,一般保持在5~10年之间,但定额不能起到应有作用时,需要重新修订。
指导性
工程建设定额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其他工程具有参考作用。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建筑工程定额的基本框架,使其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