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苗的新政策,可以总结如下:
苗木种植销售免交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苗木种植免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农业、林业、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包括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三北”工程种苗保供政策
国家林草局印发通知,部署“三北”工程种苗保供工作,公布推荐目录和苗源信息,指导优先选用适宜良种和充足苗源。
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
实施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建设保障性苗圃,加大新育苗面积,预计2025年出圃苗木50余亿株。
种苗供需信息引导服务
编制发布供需分析报告,引导合理安排育苗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和余缺调剂。
种苗市场监管
组织种苗质量抽检,查处假冒伪劣种苗,确保用种用苗安全。
种苗基地建设
加快推进种苗基地建设,依托国有林场布局建设保障性苗圃。
土地流转扶持政策
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流转土地给予资金补助。
基础设施扶持政策
政府帮助建设者争取项目资金,完善苗木基地基础设施。
生产资金扶持政策
设立苗木花卉发展专项资金,提供贷款支持,贷款时间通常为三年到五年。
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单位补贴65%等。
引种奖励扶持政策
对引进新品种做出贡献的由当地财政部门给予引种奖励。
扶贫开发扶持政策
苗木产业基地范围内的贫困村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的,扶贫开发资金给予优先扶持。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政策
国务院决定发放1500亿的林业贷款,用于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良种选育、繁殖、推广等。
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
国家开展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补助对象包括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承担良种苗木培育任务的国有育苗单位。
扶持大户承包发展苗木花卉
新增育苗面积在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苗木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种苗质量,保障生态工程建设,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建议相关企业和种植户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