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化工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石油化工工程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包括:
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4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24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32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5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煤化工工程
包括煤热解、气化、甲醇制烯烃、临氢热解、重整/芳烃联合、精对苯二甲酸、聚酯等生产装置。
化工化纤工程
涉及化工化纤的生产装置和相关设施。
石油化工后加工工程
包括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后处理加工装置。
储运工程
涉及油气、化学品的储存与输送设施,包括管道、储罐、动力站、给排水系统、火炬系统等。
公用工程
包括动力站、给排水系统、火炬系统、环保设施等。
环保工程
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和固废治理设施等。
安全防火系统工程
涉及安全生产和防火设施的建设。
劳动卫生防护系统工程
包括劳动保护和卫生设施的建设。
这些工程类别涵盖了化工工程的多个方面,从上游的油气田开发到下游的石油化工产品加工和储运,以及相关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