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环保相关行为的刑事责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判定。以下是具体的处罚规定: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罪
对于轻度危险废物倾倒行为,责任人将面临行政处理,包括停止违法活动、限期整改和罚款。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须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被判至少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缴纳罚金;情节特别恶劣者,刑期可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非法经营罪
无证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具体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等。
单位犯罪责任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对于涉及环保无证经营的行为,建议相关责任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以免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如果已经从事了此类活动,应尽快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