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等级备案表的填写步骤如下:
填表范围
本表由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单位”)填写。
表单构成
表一:单位信息,每个备案单位填写一张。
表二:信息系统基本信息,每个信息系统填写一张。
表三:信息系统定级信息,每个信息系统填写一张。
表四: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需要同时提交的内容,由每个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填写,并在完成系统建设、整改、测评等工作,投入运行后30日内向受理备案公安机关提交。
填写注意事项
如果备案单位有多个信息系统,需要按照表二(1/6)、表二(2/6)……表二(6/6)的编号和命名规则进行填写。
备案表编号:封面中的“备案表编号”由两组共11位数字组成,第一组6位,代表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代码前六位(可参照行标GA380-2002)。
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信息系统编号,确保编号的一致性。
提交和保存
备案表一式二份,由备案单位和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分别盖章后,一份由备案单位保存,一份交受理备案公安机关存档。
其他要求
《备案表》中有选择的地方请在选项左侧划“√”,如选择“其他”,请在其后的横线中注明详细内容。
需要填写数字代码的地方,请在“0”中直接填写。
请按照以上步骤认真填写环保等级备案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