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环保数据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般情况
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谎报环保数据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特定情形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若行为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责令停业整顿、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涉及目标考核和县域生态考核:若谎报环保数据的行为影响目标考核或县域生态考核,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降低考核结果等级、取消环境保护荣誉称号,或建议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减少或取消当年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
特定行业或区域
重点保护区域: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生长环境严重破坏的,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方机构责任
技术服务单位:从事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环境监理、技术评估等服务的单位,若弄虚作假或伪造、虚报、瞒报数据,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降级或吊销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谎报环保数据的处罚措施视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可能包括行政处罚、拘留、经济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建议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以维护环境保护的严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