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生产情况
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产品及产能,各线是否存在运营;
企业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
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
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
环评文件(环评公参)是否涉及造假;
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环境管理情况
企业是否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制定并执行环保管理制度;
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如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
是否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等;
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处理效率是否达标;
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处理效果是否达标;
固废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处置方式是否合法合规;
环保设施是否定期维护,记录是否齐全。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是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污许可,排污口是否规范设置。
其他相关内容
企业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企业环保信息披露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对以前发现问题的整改是否到位。
在撰写沥青环保督查内容时,可以根据以上几个方面详细列出督查的具体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