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牛数量以达到环保标准的问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集约化蓄禽养殖场中奶牛的最小规模为100头。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规定,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100头以上的牛。
四川省规模养殖场各种牲畜存栏量规定中明确指出,牛的存栏量100头以上才算规模场,并且养牛50头以上就必须修建粪污处理设施,并办理相手续。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环境保护部门会对养殖场作出具体的环境评估报告,来确定养牛的数量等各种养殖标准。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建议:
如果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下,可能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但需要遵守当地环保法规和规定,确保粪污和废水得到妥善处理。
如果养殖规模达到50头以上,则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估手续,并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此外,还需要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确保达到环保标准。
因此,养牛数量达到 至少50头以上时,需要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并进行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