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理环保批文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新建项目且无特别说明事项的,可不提供)。
项目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办理环保审批事项的委托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场地使用证明:自有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地址的详细坐标图。
所在地址详细的平面图。
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机器设备名称及型号。
如果是固体的危险废物,则需要签订处理合同。
做餐饮的企业还需要提交一份油烟净化器环保所认定的证书的合同复印件。
涉及基建的项目要准备整体的平面图。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环保部门。
环保审批
环保部门核实资料,到现场勘察,签署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确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型。
建设单位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还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作出审批意见(报告书还需要进行专家技术论证)。
专家评审
如果项目涉及废水、废气及固废,可能需要做环评和签废水协议。
提交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后,可能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公示与取得批文
申请报告审批下来后,拿给环保局,如果项目还需要进行评审的话,等待评审结束,环保局会给出一些政策意见,如果环保局已经审批通过,环保局会给你做出公示,然后才可以拿到审批下来的文件。
环保验收
项目建成后按照最初的方案进行环保验收,如果有变动还需提请变动,如果变动很大可能环评验收不能通过,需要重新做一次环评。
建议:
尽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办理环保批文,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在准备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审批失败。
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了解审批进度和需要补充的材料,确保整个流程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