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的征收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税额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以下是一些参考信息: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
应税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
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
特定地区如北京、河北、山东等地的税额标准相对较高,而西部地区则处于较低区间。
例如,某些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4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变动,具体税额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