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养殖环保税的金额根据养殖类型、规模和污染物种类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信息:
鸡粪
每30羽鸡为一个污染当量,每污染当量的税额在1.4元至14元之间。
例如,3000只鸡的污染当量数为100,应交税额为100×1.4元=140元或100×14元=1400元(具体税额取决于当地的具体适用税额)。
猪
每头猪1当量,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
例如,一家500头猪的猪场,其应缴税额为500头猪×(1.2+1.4)元=1300元。
如果算上固体粪污,每头猪至少应缴税2.6元以上。
规模猪场
规模猪场存栏生猪达到500头就需要缴纳环保税,水污染物排放1个当量需要缴纳环保税1.4元,固体污染物按照25元/吨的价格收取环保税。
例如,一家500头猪的猪场,其应缴税额为732.19元/天,一年的缴税额为267249.35元。
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具体税额可由各地在法定税额幅度内提出,例如,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污染当量9.6元,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污染当量11.2元。
其他畜禽
鸡、鸭等家禽养殖场每吨固体废物(含半固体、液态废物)的税额为25元,每30羽家禽为一个水污染物污染当量。
例如,一家5000只鸡或鸭养殖场,其应缴纳税费金额为429元。
建议:
具体税额应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养殖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养殖场应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环保部门,获取最准确的税额信息,并进行合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