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缴纳环保税,而个人则不需要缴纳。环保税的缴纳流程如下:
确定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为应税污染物排放地。具体来说,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纳税地点为排放口的所在地;排放应税固体废物、应税噪声的纳税地点为固体废物或噪声的产生地。
确定纳税期限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要在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对于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选择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享受非接触式办税带来的便利。
报送纳税资料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税款缴纳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环保检测与信息共享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染物监测管理。双方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通过以上流程,纳税人可以按时、准确地完成环保税的申报和缴纳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的合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