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殡仪馆的立项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开殡仪馆的许可条件
有市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馆的规划。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准备申请殡仪馆审批资料
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
建设殡仪馆的申请书。
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盖章)。
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理位置图及地质地貌的情况说明。
资金信用证明。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机构的名称和章程。
机构运营方案和情况说明。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经国家批准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提交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根据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审批手续。
具体流程可能包括: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证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承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出具初审意见,报审查岗位人员审定。
审查:审查岗位人员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签署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位人员。
决定: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需要获得县(区)民政部门的审查同意,并附县级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
需要发改委的立项批复。
需要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需要依法取得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如果涉及林地,须提供《使用林地许可证》。
需要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需要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方案和规划效果图。
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有关资格证明。
通过图纸会审和公开招标确定承建单位
项目建设由计划部门下达基建计划,环保部门进行环保登记,地震部门抗震设防审批,气象部门和人防部门备案审查批准后,通过图纸会审和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等级承建工程队,并由计划管理部门颁发投资许可证和开工通知书后方可动工建设。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严格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终身追究制,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竣工后,如期进行竣工审计和竣工验收,经验收达到优良工程。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完成环保殡仪馆的立项工作。建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与当地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审批流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