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环保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应税污染物

通常包括大气污染物(如扬尘)。

计算排放量

扬尘排放量 = (扬尘产生量系数 - 扬尘削减量系数) × 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

计算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 = 扬尘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其中:

扬尘产生量系数和扬尘削减量系数:根据施工活动类型、材料使用等因素确定。

污染当量值: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通常为4。

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情况决定,通常在1.2-12元/污染当量之间。

施工工期:按月核算,不足一月的按实际施工天数折算。

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根据工地扬尘管理等级标准确定。

例如,如果施工扬尘排放量为4800千克,污染当量值为4,适用税额为1.2元/污染当量,则应纳税额为:

```

应纳税额 = (4800 ÷ 4) × 1.2 = 1200 × 1.2 = 1440元

```

请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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