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环保税的征收方法如下:
税额标准
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标准分别为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
征收步骤
确定应税污染物种类:首先需要确定企业排放的应税污染物种类。
计算应税污染物数量:根据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污染当量数,进而得出应纳税额。
征收部门
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税务机关进行污染物监测管理。
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为应税污染物排放地,具体包括排放口所在地、固体废物或噪声的产生地。
纳税期限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需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对于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需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减税政策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
申报流程
纳税人需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税源信息采集页面录入税源信息,包括排污许可证编号、生产经营所在区划、污染物类别等内容。然后进行税源基础信息采集,可选择单笔录入或批量导入。完成信息采集后,纳税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
这些步骤和规定确保了环保税的征收既公平又有效,同时也鼓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