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征收环保税的标准如下:
征收对象
牛:存栏量大于50头。
羊:存栏量大于500只。
猪:存栏量大于500头。
鸡:存栏量大于5000羽。
税额计算
大气污染:每污染当量1.2~12元。
水污染:每污染当量1.4~14元。
固体废物:每吨5~1000元。
噪音污染:按超标分贝数每月350~11200元。
计算公式
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养殖当量乘以(大气污染税额加水污染税额)。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噪音污染:超过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免税情形
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建议
规模化养殖:规模化养殖场应重点关注环保税的征收标准,合理规划养殖规模和废弃物处理方式,以降低税负。
废弃物处理:积极采用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还可以降低环保税的缴纳额。
了解政策:养殖户应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税率,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