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矿山环保不达标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行政处罚
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环保部门可以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进行罚款、责令停产整治等行政处罚,并要求企业整改以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技术整改措施
废水处理:采用生物法、物化法和生理法等水处理技术,将废水中的污染物和有害物质清除,达到排放标准。
尾矿处理:采取责任清理、注水堆垛、尾矿干填或消长等方法,对尾矿进行减量和无害化处理。
除尘处理:使用物理技术和化学技术,如湿式喷雾、干式喷雾、静电除尘吸弹等,减少尘土产生,改善空气质量。
设施建设和投入
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和投入,包括废水处理设备、废气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等,确保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
生态修复
通过植被恢复、土地改良、水土保持等措施,改善矿山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引入生态修复资金机制和奖惩机制,推动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的实施。
环境评估与整改
对矿山周围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了解环境污染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日常管理与维护
修复和硬化运输道路,防止道路扬尘;修理排水沟,防止雨季损坏;清理边坡浮石等,减少扬尘和废水污染。
通过上述措施,矿山企业可以逐步改善环保不达标的问题,确保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