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在测量噪音扰民时通常会遵循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
准备噪音来源的描述、发生时间、地点、频率和强度等信息。
可以通过录音或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
联系环保部门
向当地环保局或城管执法部门提出噪音鉴定申请。
现场测量
环保局会安排专业人员前往现场使用分贝计等仪器进行噪音测量。
判定标准
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不同区域有不同的噪音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扰民时间
法律上规定的夜间扰民时间为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
法律依据
《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以上步骤和标准为一般情况下的测量方法,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当地法规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如果您遇到噪音扰民问题,建议联系当地环保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