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办理辞职的流程如下:
提交辞职申请
辞职者需亲自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在司、办。
辞职申请应包含符合离职条件的申请内容,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单位审批
单位收到辞职申请后,应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辞职申请,单位需在相关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
审批同意后,人事部将通知辞职者,并告知其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移交工作
辞职者需将手头的工作移交给单位安排的接班人,并签订移交清单。
移交工作应确保所有资料、工作进度等都已妥善交接,并通过审查认可。
办理社保、医保转移手续及失业手续
辞职者需到社保局办理社保、医保的转移手续及失业手续。
辞职者可以选择到人才中心或劳动就业中心代理交保险费,并自行确定基数。
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到辞职者所在单位转移的材料后,将填写收据并完成辞职者人事档案的转移。
辞职者需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签订档案管理协议,并领取辞职证明书。
结算工资和离职待遇
辞职者需与单位结算工资和离职待遇,确保所有费用都已结清。
其他相关手续
如辞职者在公司或单位住宿,需办理离厂手续并获得放行认可。
如涉及公司或单位的机要部门或岗位,还需签订离职后的保密协议。
办理党关系转移
辞职者的党关系可以放在原工作单位,待找到新工作后再转到新的单位。
建议:
辞职者应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所有手续。
在办理辞职手续时,务必保持与单位和人事部门的沟通,确保所有步骤都按流程进行。
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如辞职申请表、移交清单、社保转移证明等,以备后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