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环保局的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污染防治
牵头抓总,主动进位,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推深做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清新空气”行动,严格按照“三个治污”标准,改善空气质量。
环境监管与执法
严把环境准入关,控制“两高一资”项目落地,新建项目全部入园。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群众满意。
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生态创建与红线划定
开展生态乡镇规划,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划定生态红线,严格按照红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
环境宣传与教育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如短信平台、宣传展板、环保宣传车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监测与统计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及时上报环境统计数据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督促企业环保工作。
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基层党建日常工作机制,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环保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服务经济发展
围绕经济发展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投资环境,确保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
落实环保责任
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水质等按功能区标准稳定达标。
加强和巩固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小区”工作。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努力,县级环保局可以持续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厚植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