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的环保税征收标准主要根据污染物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
大气污染物
主要污染物:每污染当量4.8元。
其他污染物:每污染当量4.8元。
水污染物
主要污染物:每污染当量5.6元。
其他污染物:每污染当量5.6元。
固体废物
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
噪声
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
这些标准适用于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张家口市、承德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不含执行一档、二档税额标准的区域)。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据最新的环保税征收标准,结合自身的污染排放情况,合理核算并申报环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