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五联单的办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签订回收处置合同
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与处置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合同。
上报环保局并获得红头文件
产废企业需上报环保局或环保厅,环保厅下发红头文件。
领取五联单
当地环保局颁发五联单给企业,企业需要提前申请五联单编号,紧急情况时环保局会提供临时编号。
填写五联单
被转移单位、有资质转移单位和有资质处理单位需共同填写五联单,包括废物种类、特性、数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运输与监控
运输单位需派出有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车内装有摄像头全程监控,并派专人押车。
运输车辆将危险废物转移到五联单上登记的回收处置企业,并加盖公章。
回执与存档
将五联单的回执单交到发货单位,运输结束后,各联单需妥善存档。
报告与备案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转移计划,并在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接受单位需如实填写联单内容并加盖公章,将联单第一联副联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理五联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环保局或相关机构。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环保五联单的办理,确保危险废物的正规运输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