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新疆的环保状况呈现出积极的改善趋势。以下是具体的环保成果:
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2023年,“乌—昌—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显著,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24年,该区域采暖期优良天数比例达68.9%,同比累计增加220天,上升17.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9.2%,同比累计减少127天,下降10.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7.8%。
2024年1月至9月,乌鲁木齐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改善排名位列第二。
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2023年,新疆已完成国家清单中21条河流干流及重要支流、6个湖泊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排查河流、湖泊岸线9300余千米和1200余千米。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为96.4%和97.5%,同比提高了3.8%和0.9%。
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
2023年,新疆完成全疆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开展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保持稳定。
生态保护与治理
新疆在2023年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春季控尘、夏季截污、秋季治废、冬季治霾的“四季攻坚”行动,推进散煤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
2024年,新疆制定印发了2024—2025年行动方案,通过提前发布预警和采取应对措施,实现1—2月冬季工业企业生产平稳,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
农村环境保护
2020年,新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4.95%,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861个乡镇,占全区涉农乡镇96.85%,收运处置体系覆盖8823个行政村,占全区行政村96.25%,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管网或进行集中、联户、分户处理村占比27.98%。
综上所述,新疆在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然而,受自然因素影响,新疆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仍未根本改变,仍需持续努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