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厂环保证明的开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基本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与“三同时”验收批复复印件。若生产工艺复杂、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则需要提供完整的环评报告文件和“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近期(六个月)的环境监测报告。
提交申请
企业向当地环保局递交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审核与核查
环保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资料审核,并可能派员进行现场核查。
对于资料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企业,环保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和部门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和现场核查工作。
审批与出具证明
核查结束后,环保局根据核查意见,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具环保证明。
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环保局会说明原因,企业整改完成后可重新申请。
简化程序
对于情况清楚、无环境违法记录的企业,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登记表的企业,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即时出具环保情况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生产设备的环保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
环保设施的运营维护记录和检测报告。
环保监测数据和报告。
企业自行监测记录和自行监测设备的合格证明等。
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环保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