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环保评估证的手续如下:
委托技术服务机构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针对即将兴建的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进行全面且深入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技术服务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编制一份详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提交报告书及审批
将编制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当地的环保行政审核部门进行审查。
等待环保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收到报告书之日起六十个自然日)完成书面审批决定。
现场勘查与资料提供
环评机构会来人查看现场,企业提供环评中所需的一切资料及细节。
环评机构根据项目所用设备、原材辅料,编制开工建设前对项目所在地周边空气环境检测的具体内容,并提交检测报告。
编制环评报告
委托的环评机构根据所提供的信息编制环评报告。
环保局审批与公示
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送给环保局,若需要评审,评审完后会提出意见,环评编制人员需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环保局审批通过后,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出具批复文件,拿到审批文件后即完成办理。
建议:
建设单位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环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与环评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环评报告的质量。
关注环保部门的公示和审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