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环保证明审批表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说明:
表头部分
填表单位(盖章):填写环境影响环评机构的名称,并确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一致,加盖公章。
填表人(签字):由环评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名,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项目经办人(签字):由建设单位环评报告经办人签名,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建设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填写拟建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填写拟建工程所在地地址,包括区县名、街道(乡、镇)名。跨区、县项目需明确到最近的村庄。
建设内容及规模:简要填写拟建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中的重点指标。例如,工业类建设项目需填写产品名称及产量;非工业建设项目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如房地产类项目的使用性质和规模(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医院类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和病床床位数,加油站类项目的储油量等。
建设性质:填写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填写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类别的大类名称,不填写行业代码。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环境保护管理类别: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编制报告书”、“编制报告表”或“填报登记表”。
其他信息
总投资:填写拟建工程的投资总额(万元)。
环保投资:填写拟建工程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资金额(万元),包括防治废水、气、声、渣等污染及绿化等生态建设的全部建设投资。
环境敏感度特征:选择填写环境敏感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其他注意事项
表格样式不允许修改,但可以修改行高、列宽。
表格项顺序不允许修改,内容不允许手动按回车键。
蓝色字体的单元格必须输入数字值,不填写单位,不允许使用科学计数法及大于、小于号。
粉红色字体的单元格必须输入日期,格式为“yyyy-mm-dd”。
橙色字体的单元格必须从给定的选项中选择填写。
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以确保环保证明审批表的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