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环保手续的处罚金额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以下是具体的处罚标准:
未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可以处以警告或罚款,罚款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元,也不得超过50万元。
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逾期不改正
如果未办理环评手续且逾期不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可以处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交环保罚款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建议
企业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及时办理环评手续,避免因违法行为而遭受重罚。对于已经存在的违法行为,应尽快补办手续并缴纳罚款,以减轻后续处罚。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所有建设项目均符合环保要求,避免“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