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平乡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来说:
空气质量改善:
2021年平乡县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为4.82,同比下降18.99%,改善率全市第9名。PM2.5浓度为44ug/m³,低于省下达指标52ug/m³,全市排名并列第11名,同比下降20.00%。
水环境质量提升:
平乡县三条河流市考断面达标率100%,其中老漳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滏阳河和小漳河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
土壤污染防控:
平乡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平乡县在全市并列第一。
企业绿色发展:
通过精准帮扶,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提升企业环保水平。
执法监管:
平乡县环保局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大气污染整治:
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的整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环境执法创新:
采取集中执法、错时执法、交叉执法等新举措,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
服务企业发展:
平乡县生态环境分局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方案和政策支持。
综上所述,平乡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控等方面均明显改善,同时注重企业绿色发展和执法监管的创新。未来,平乡县应继续巩固和提升这些成果,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