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的环保工况在近年来 持续改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环境质量指标和成就:
空气质量
2020年,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年达标天数占比96.4%,较2015年提高了9.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从2015年的44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25微克/立方米,下降了43.2%。
2021年,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空气优良率为99.2%,较2015年提高了12.4个百分点,实现全年无重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
2023年,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5%,较去年上升了4.1个百分点,全年无重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气。
水环境质量
2020年,省控以上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66.7%提升至100%,市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75%。
2021年,鹿城区全区省控以上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提升至100%,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和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自2016年以后连续五年全面消除。
2023年,鹿城区全区市控以上断面Ⅰ-Ⅲ类达标率85.7%,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和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自2016年以后连续七年全面消除,瓯江山根备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土壤和固体废物
2023年,鹿城区完成中央资金项目鹿城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工作和土壤修复1起,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2022年,鹿城区推进了多个“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包括无废医院、无废公园、无废工地、无废园区和无废乡村,总数达51个。
荣誉和认证
鹿城区成功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试验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并首夺“五水共治”大禹鼎,连续两年获评美丽浙江建设优秀县(市、区)。
综上所述,鹿城区在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和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改善,并获得了多项荣誉和认证,表明其环保工况处于 较好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