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在海洋环保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具体措施:
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通过构筑物拆除、退围还海、退养还滩、生态改造等措施,治理互花米草9000余公顷,修复滨海湿地1.1万公顷,整治修复岸线42.9公里。2023年,山东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6%,同比提升10.2个百分点。
2023年春季,山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为94.1%,是近10年来同期最优值。海洋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北海狮、黑天鹅、海龟等物种首次出现在山东沿海,大叶藻、海萝等藻类重新布满海岸,黄河口刀鱼等传统鱼类资源不同程度恢复,东方白鹳、黄嘴白鹭、苍鹰等迁徙鸟类数量明显多于往年。
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山东坚持更加注重公众亲海需求、整体保护与系统治理、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科技创新与治理能力提升、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思路推进工作。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及时掌握海洋环境质量状况,为海洋生态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通过种植红树林、恢复湿地等措施,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推动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永续利用。
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
山东紧盯海水养殖、船舶港口等关键领域,持续开展海水养殖尾水监测抽查、“船舶碧海蓝天”执法检查、渔港环境整治成效核查等工作。
加强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完善海洋垃圾常态化清理机制,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稳定。
精准治污、生态修复、风险防范、提升亲海品质和发展海洋碳汇等任务紧密结合,确保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资金和政策支持
“十四五”以来,山东争取中央资金41亿元、地方投入19.73亿元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岸线整治修复、滨海湿地修复、海堤生态化建设及美丽海湾建设等取得明显成效。
累计下达中央财政资金超千亿元,用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综上所述,山东在海洋环保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未来,山东将继续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推动全省海洋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